1 誰需要申請:持牌信託公司
從事《新加坡信託法》(TCA)規定的信託業務的公司必須持有信託牌照。
2 申請條件:
在評估信託牌照申請時,新加坡金管局會考慮以下因素:
申請機構、股東、本地經理和董事均具有適當的專業資質。
申請機構及其母公司或主要股東具有管理經驗和良好業績。
滿足《信託公司條例》(TCR)規定的最低財務要求和專業責任賠償保險要求 。
具備內部合規管理體系和流程。
商業模式/計劃和預測相關的風險。
3 要求:
對此類申請者主要是財務方面的要求:
實繳資本或合格資產最低25萬新幣,才可取得信託業務牌照,並且持續保有最低要求的凈資產凈值或合格資產、以及與您的信託業務風險相當的充分的專業責任賠償保險(PII)。
公司必須:
任命至少2名新加坡經理,其中至少1名經理有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所有其他新加坡經理至少有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綜上所述,在新加坡申請信託牌照,須在新加坡設立擁有永久性實體辦公場所,必須滿足 MAS 列舉的以下註冊要求:
1.關鍵雇員必須滿足最低資格要求:包括董事、執行董事、專業人員和業務代表等(且申請機構的 CEO 必須常駐新加坡);
2.適當性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必須向 MAS 表明其股東、董事、業務代表和雇員都具有適當的專業資質;
3. 基準資本要求:MAS 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必須持有一部分額外的資本緩衝,對於向所有投資者提供集合投資計劃服務的,規模不得低於 100 萬新幣,對於向任何投資者提供非集合投資計劃服務的則為 50 萬新幣,其餘基金管理公司則要求 25 萬新幣;
4.風險資本要求:所有基金管理公司都必須滿足財務資源必須至少覆蓋經營風險120%的要求;
5.合規安排:MAS 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必須有與其業務規模和複雜程度相符合的內控制度和合規安排;
6.風險管理制度:MAS 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必須建立適當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規範和標準參照 MAS 的風險管理實踐條例,必須滿足獨立性、合格性、及時監控和規劃風險等原則;
7.內部審計: 基金管理公司必須提供合適的內部審計,與其從事的業務規模、特徵和複雜程度相符合,但可以外包給第三方服務商;
8.獨立的年度審計:基金管理公司必須滿足年度審計要求,其任命的審計師若不適用與其業務規模和特徵,MAS 有權要求其更換審計師;
9.PII(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MAS 要求零售 LFMC 必須持有最低要求的 PII 並向現有和潛在客戶披露相關安排,A/I LFMC 和 RFMC 則提供適當的標準建議;
10.承諾函:MAS 要求 LFMC 獲得母公司提供的承諾函。至於是否批准申請人註冊 LFMC 牌照,MAS 通常還會考慮其他幾個因素:
(1) LFMC 及其控股或關聯公司的業務記錄。零售 LFMC 的股東必須有一個與新加坡監管體系可比的環境下為零售投資者提供基金管理服務的記錄(至少 5 年),LFMC 和其關聯公司應該管理至少 10 億新幣的總資產;
(2)FMC 和其控股公司是否受到合格的當局監管;
(3)FMC 控股公司對 FMC 在新加坡的業務投入;
(4) FMC 股東對基金的種子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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