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但疫情期間的許多「身後事」手續卻無法按過往舊例操辦,帶來了前所未見的不便與難處。
本地一名長期臥病在床的99歲老翁,上個月22日如生前所願,在家人的相伴下在家中安然離世。不料,老翁在去世的兩天前進行的ART檢測呈陽性,因而在過世後,遲遲等不到殯葬業者上門處理遺體。
這一等就是10小時。
老翁在傍晚6點逝世,等到凌晨4點才由警方出面辦妥身後事手續。在那期間他們找上兩家殯儀館,還兩度向警方求助,在悲傷和慌亂中度過了漫漫長夜。
這個事件經報道後也引來了公眾的關注與提問:
當我們選擇與病毒共存的同時,現有的程序能否允許染疫的臨終病人在家走完最後一程?還是在明知存活機率不大的前提下,也得一律送往醫院?
2017年,老翁經常必須入院治療肺炎,其吞咽功能也早已出現障礙。整個治療過程中,老翁顯得很不舒服,不想在醫院多待些日子。
為此,當年出院時,女兒張女士(72歲)曾被老父親叮囑,日後如果自己病重難以自理時,不要再送他去醫院,他想在家中安穩死去。
也因為老翁的這番交代,一家人經歷了一波三折的夜晚。
「我們知道他的情況很糟糕,他可能活不了多久了......他的家人也做好準備,未來幾天他可能會在家病逝。」
殊不知,老翁在同一天的ART檢測結果竟然呈陽性,讓整個情況變得十分棘手。朱醫生當時也不知所措,他坦言:
「我們真的不知道可以做什麼。這是我從醫以來第一次遇到這樣的個案……像他這樣80歲以上的病人,通常都要直接送到醫院。但是他早已表示希望自己可以在家裡獲得家人的照料。若執意送他去醫院,似乎只會讓院方更忙。」
女兒張女士一直謹記父親交代,不讓他獨自在醫院逝世。如今新加坡病例劇增,她也不想加重醫院的負擔,因此告訴朱醫生她決定不將父親送院。
「我告訴朱醫生,如果你現在叫來救護車把父親送走......他死在那裡(醫院)的可能性很大,而且我們根本無法探視。」
衛生部早前宣布,由於社區病例仍在增加,決定從9月24日至10月23日期間,禁止公眾到醫院病房及住院護理設施探病。禁令後來又延長到11月21日。
張老先生在22日傍晚6點病逝。由於他生前沒有進行PCR檢測,朱醫生只能判定其死因是肺炎,但也交代家屬向殯儀館人員報備遺體是冠病確診者,以防萬一。
大半夜兜兜轉轉 遺體在家擺放了10小時 令家屬萬萬沒想到的是,他們一連聯絡了兩家殯儀館,都沒有人肯上門處理遺體。
原來環境局規定,冠病患者遺體必須由醫院工作人員放進裹屍袋才能密封入棺。老翁卻是死在家中,沒有完成裹屍過程,仵作不便前往處理。
兩家殯儀館先後都建議家屬找警方處置,他們真的無能為力。
張女士表示,警方一開始也因為父親確診,沒有即刻派遣警員處理,一度陷入僵局。
就這樣,老父親的遺體在家擺放了10小時。警方和第二家殯儀館商量後,才在凌晨4點上門將遺體送往醫院太平間,家屬這才鬆了一口氣,得以好好辦理後事。
「整個過程非常混亂……我認為各單位都需要相互溝通。」
朱醫生則表示,冠病成為流行病後,未來有可能會有越來越多確診的臨終病人要求居家護理或死在家中。
「在家裡病逝,親人會在身邊安慰他們。這肯定比醫院舒坦得多,家也是一個讓他們熟悉的地方。有人認為這是一種更有尊嚴的死亡過程。」
「這些病人是否有在家獲得照顧的選擇權?現有冠病條例能否為這類群體提供一些靈活性?」
這些都是當局必須考量並儘快作出指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