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25日),新加坡一名45歲的計程車司機林初勇(Lim Chee Yong音譯),因交通肇事逃逸獲刑入獄12周,被取消駕駛資格4年,並罰款800新幣。
案件始末
2020年的一天,喝了酒的林初勇開車在實里達高速公路(SLE)上行駛,一不留神就趴在方向盤上睡著了。而他的車因失去控制,突然轉向撞上了另一輛汽車。被撞擊驚醒的林初勇在發現自己肇事後,選擇火速逃離現場。
他最終在法庭上承認了自己危險駕駛、肇事逃逸並拒絕向受害者提供幫助的罪名。
幸運的是,他並沒有對其他人造成嚴重傷害,只是被他撞上的車輛受損嚴重,維修費用超過了1萬7千新幣。
(圖源:Pixabay/JacksonDavid)
法庭文件顯示,當時林初勇沒有打開前後車燈,並在高速公路上以94km/h超速行駛。林初勇在方向盤上睡著,突然向左轉向受害者汽車的路徑。計程車猛烈地與汽車的右後尾相撞,使其打滑並撞上了高速公路的中央分割線,在滑過三個車道後,這輛車面對車流,在左側路肩停下。
但林初勇並沒有停下,而是繼續開車逃離了事故地點,另一名司機目睹了這一切,駕車追上,並逼停了林初勇的車輛。
據這名司機回憶,林初勇正在發獃,還似乎喝醉了,散發著酒味,林初勇卻表示自己沒有撞上任何車。
目擊者則要求林初勇關閉引擎並離開他的計程車,並向他展示計程車前保險槓的損壞情況。
兩人隨後沿著高速公路路肩走到受害者的車前。司機證人將車指給林初勇,要求他對受害者負責。但林初勇繼續堅稱他沒有撞到任何汽車。
他們隨後走回自己的車輛,司機開始報警。林初勇則趁此機會駕車逃離了現場,而另一名目擊者在看到林初勇將損壞的計程車停泊在停車場後,也報了警。
法官在量刑時表示,林初勇在此次事件之前就有五次因超速或無證駕駛而被定罪,因此需要加重刑罰。
最後,林初勇因交通肇事逃逸獲刑入獄12周,被取消駕駛資格4年,並罰款800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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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HY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