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合早報》報道,以大法官梅達順為首的五司今早發表裁決時聲稱,沒有證據顯示納加恩德蘭的精神狀態有任何退化跡象,加上被告律師企圖提呈的「新證據」不可靠,有關醫藥報告是以納加恩德蘭身邊其他人的說辭為基礎,並非醫生們與納加恩德蘭本人對話,因此法庭無法接受這份報告。
嚴厲斥責被告濫用司法程序 法官還嚴責被告律師團提呈缺乏理據的申請來拖延時間,等於是濫用司法程序,甚至損害整個司法體系的聲譽。
被告納加恩德蘭因走私42.72克的二醋嗎啡而在2010年被判死刑,他後來申請總統特赦失敗,原定去年11月10日被正法。
律師在正法的兩天前(11月8日)緊急提出司法檢討的申請,但在同日遭駁回。
律師隔天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被告卻在當天被證實感染冠病,最高法院上訴庭於是下令暫緩執行死刑,本月1日審理他對司法檢討申請的上訴。
案件引起國際社會高度關注 被告代表律師曾以智障為由提出上訴,該律師團此前審訊曾要求最高法院准許納加恩德蘭接受獨立專家對他進行精神評估,以證明他的精神狀態不適合被處以死刑。
但是,承審法官稱,被告在犯罪時清楚知道自己的犯罪行為。
此前,屬於智障的納加恩德蘭被判死刑案件曾引起國際社會關注,包括聯合國專家、英國億萬富豪理察·布蘭森(Richard Branson)、馬來西亞首相和人權組織皆促請新加坡為他請願,要求新國減刑。
然而,隨著司法檢討申請的上訴被駁回,納加恩德蘭接下來將處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