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中餐廳副經理將顧客消費的積分,存入朋友的金沙會員帳號,兩個月內累計超過價值一萬元的積分,並花了其中1173元在金沙消費。
48歲的張桂艷(譯音)案發時在位於金沙的中餐廳喜悅(BLOSSOM)擔任副經理一職。
她共面對三項控狀,包括一項失信以及兩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的罪行。她早前承認其中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張桂艷案發時是金沙中餐廳喜悅的副經理。(海峽時報)
調查揭露,被告曾問友人是否要申請金沙尊賞時尚會員(Sands Rewards Lifestyle)帳號,並告訴他能免費註冊,也分享了其中帶來的優惠。
友人答應登記,隨後也將他的會員帳號及密碼交給被告。
在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2月13日之間,被告47次將顧客消費後所得到的積分存入友人的會員帳號中,共得到價值約1萬零71元的積分。
被告後來也用積分在金沙消費,總額達11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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