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經理收下超過5萬元「封口費」不舉報上司貪污,並用來購買名牌包、首飾和鞋子,被判坐牢九個月,以及繳交4萬2475元罰金。
另外,她用贓款購買的所有奢侈品已被貪污調查局轉賣,換取的9275元也將被充公。
被告是新加坡野生動物保育集團前設施管理經理陳芳儀(44歲),她共面對79項受賄及使用贓款消費的罪名,指她從2010年到2015年,共從承包商收下5萬1750元賄金。她日前承認其中12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法官下判時指出,本案的賄金數額甚大,賄賂期也長達五年,但考慮到被告馬上認罪,因此作出以上判決。
在親友陪伴下出庭的被告聞判時顯得從容。她今天(3月30日)繳交了全額罰金,並從今天開始服刑。
zaobao.sg早前報道,新加坡野生動物保育集團去年爆出兩名員工受賄的醜聞,除了被告外,另一人是陳芳儀的上司、前設施管理主管張鵬偉(54歲)。
張鵬偉涉嫌在2005年至2016年收取超過240萬元賄賂,協助多家承包商以不當途逕取得利益。
被告在2010年期間懷疑上司與承包商勾結,質問承包商工頭時發現真相。對方卻給了她一疊50元鈔票,並勸她「保持安靜,閉一隻眼」。
她拒絕了這筆錢,但不久後對方再次給她一疊50元鈔票,問她:「你老闆都收錢了,你為何不要跟著收一筆?」
被告最終抵擋不了金錢的誘惑,每個月收下500元當作「封口費」,保證不會向高層舉報上司受賄的事。她隨後用贓款購買名牌貨,包括多個名牌包、鞋子和首飾,也收下承包商的奢侈「禮物」。
張鵬偉與其他承包商的案件還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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