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個對貪污受賄零容忍的地方。
但是隨著這兩年文化觀念的轉變,人們對於名牌和高級生活的追求,很多人也沒能抵擋誘惑。
如果你發現你的上司有受賄行為,別人給了你一筆錢讓你保守秘密,你會不會“順水推舟”假裝不知道?
(示意圖)
當上司被人揭發的時候,你收的好處就變成了贓物,無法辯解自己不知情,也無法撇清關係!
上司貪污240萬新幣
下屬收到5萬新幣“封口費”
這個案件發生在新加坡野生動物保育集團(Wildelife Reserves簡稱WRS)內部,也就是旗下有動物園、夜間動物園、河川園和鳥園的大集團。
事情發生在前幾年,最近剛剛下判。
(陳女士:海峽時報)
陳女士曾在WRS就職,從2008 年 5 月 2 日至 2017 年 2 月 20 日,算是資深員工一枚。
最後一個職位是擔任設施部經理。
從2010年 4 月至 2015 年 4 月間,她陸陸續續收了承包商不少好處,“潘多拉的魔盒”是慢慢被打開的~
起因是2010 年的某日,還是小職員的她發現一家名叫SYC建築公司提交的投標價看起來有點問題,她懷疑上司與承包商勾結。
當年輕的她去質問承包商SYC的一名督工,對方也不瞞她,實話實說了。
然後還拿出了一疊50新幣的鈔票(或有數百上千新元)給她:
“拿著吧,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好,保持安靜。”
(示意圖)
當時她有點震驚,拒絕了。
第二次再遇到的時候,督工又熱情地塞了一次錢,還勸說她:
“你老闆都收錢了,你怕什麼。”
三番五次頂不住,最後陳某還是收下了這筆金錢賄賂,算作為“封口費”。
結果受賄只有一次和無數次,有一便有二……
在法庭上,法官宣布從2010年 4 月至 2015 年 4 月間,陳某每月收取不少於 500 新元款項。
2015年5月收了一筆大的錢,至少2萬新元,算下來5年間她總共收取至少5萬零500元新幣。
當然這筆錢和她的落馬上司,時任動物園設施管理部門主管,54歲的張某收到的錢相比不值得一提。
(張某:海峽時報)
張某涉嫌在2005年至2016年收取超過240萬新元賄賂,協助多家承包商以不當途逕取得利益!
陳女士雖然基本上沒做什麼,收到的錢僅僅是不舉報上司和承包商的封口費,但也足以讓她犯法。
這位女士平時沒什麼別的愛好,最喜歡買名牌。
(電影劇照)
上班族的工資有限,能有多餘的錢來買奢侈品,也是她默默封口幾年的原因吧。
她愛名牌,連承包商也知道,2014 年 8 月 21 日,別人直接送了她一個價值1250新元的香奈兒錢包。
(示意圖)
但是紙包不住火,在WRS一連串受賄案曝出來之後,陳某的上司和同事“落馬”。
陳某也2017 年2月22日被捕,當時貪污調查局從她家沒收了15個名牌物品,並在她同意下賣掉,收回了9275新元。
又經過這麼多年,這個案子終於在今天有了最終判決。
陳某作為受賄案的“合污者”,身上背了54項受賄和13項用贓款購買名牌物品的控狀,她承認了其中12項。
法官判她坐牢9個月和繳納4萬2475新元的罰金。
(陳女士:Stomp)
這個罰款金額巧得很,剛好是她這些年受賄金額減去變賣名牌包已經收回的9000多新幣。
WRS還有一連串事件
至少6家公司董事捲入
就在本月初,新加坡野生動物保育集團(WRS)還有一人被控,
他是擔任前助理主任49歲的吳某,在2014年至2018年間獲得超過15萬新元的賄賂。
(圖源:海峽時報)
貪污調查局(CPIB)表示,這些賄賂據說是為了誘使吳某向與WRS有業務往來的多家公司提供便利。
這個吳某這些年用收到的錢,還買了一輛奔馳B200。
不光吳某,其他六人(其中大部分是各種承包公司的董事)也在法庭上被指控。
CPIB說,他們涉嫌向吳某行賄高達72,000新幣,推進他們與WRS業務。
(圖源:海峽時報)
目前這些人的判決還沒下來,但是應該都比陳女士要重!
新加坡反貪局提示,被判定犯有貪腐罪的人可能會被判處最高5年的監禁和最高10萬新元的罰款。
那些犯有洗錢罪的人可以被判處最高10年的監禁和最高50萬新元的罰款,
並呼籲大家,與腐敗有關的投訴可以通過其熱線電話1800-376-0000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