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控狀,被告被控於今年3月20日下午3時45分至4時15分之間,在學校祈禱室內毆打11歲的莫哈末哈夫丹(Muhammad Hafdan Mohd Qurbani Azhar),造成對方死亡,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
在上述條文下,一旦被定罪,唯一刑罰是死刑。由於超越推事庭權限,上述案件只是進行提控程序,案件將移交高庭進一步審理。
關丹推事庭推事艾尼斯(Ainis Abu)擇定此案於7月1日過堂。控方代表為法德林( Fadhlin Hani Khairon),少年被告代表律師則為莫哈末納基(Mohd Najid Husain)
死者生性慷慨家人不信偷竊 根據早前報道,死者莫哈末哈夫旦(11歲)於一年前開始被送入一家孤兒和清寒子弟學校學習。
事發當日,他被高年級的被告指控偷竊,更被對方在學校內的祈禱室拳打腳踢、勒頸並撞擊地面,直到失去知覺。
死者的姑姑法麗達(49歲)透露,侄兒生前性格慷慨,當得知她僅因區區4令吉,而被高年級生歐打致死時,感到非常難過、不滿及不值。
她表示,侄兒生前是一個非常善良開朗的孩子,對家人來說,他的離逝是一個巨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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