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即日起,本地中央區重要地區的商業發展項目,
在重新發展時不再允許分層劃分(strata subdivide)成個別單位。(檔案照)
從即日起,本地中央區重要地區的商業發展項目,在重新發展時不再允許分層劃分(strata subdivide)成個別單位。這意味著受影響地區的商業項目,重新發展後將由單一業主持有,同一個項目的單位不能由不同業主獨立擁有及管理。
新規定包含混合用途發展項目的商業房地產部分,主要適用於烏節路至東陵路一帶的商場,珊頓道和羅敏申路一帶的辦公樓,以及國會大廈等國家重要地標附近的商業項目,例如幸運商業中心(Lucky Plaza)和柏齡大廈(Peninsula Plaza)等。
分析師指出,新規定將減低受影響項目的集體出售機會,但有助於維持商業項目的質量,長遠對消費者和商業空間租戶有利。
市區重建局(3月15日)發給房地產業者的通知中宣布這項新規定,並指出這是為了維護和提高發展項目的質量。
| 分析師:集售項目或得降價
該局說:「分層劃分項目因擁有權是分散的,業主一般面臨維修和維持建築質量等挑戰。例如,他們可能難以達成定期維修和提升建築質量的共識,這可能導致該項目建築逐步老化,項目也難以構建良好的租戶組合。」
該局認為,限制分層劃分將能解決項目擁有權分散所帶來的各種問題。
ERA產業研究諮詢部主管麥俊榮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一些投資者購買商業項目時,目的是要把它分層劃分成不同單位賣出,而非持有項目賺取租金收入。新限制將大大降低投資者對受影響地區的商業房地產的興趣。
他說:「如果受影響地區的業主計劃通過集體出售賣出單位,新限制將減低他們的集售機會,他們或許得降低要價。」
上月成功集售的東陵購物中心(Tanglin Shopping Centre)位於受影響地區。該項目的新業主為印度尼西亞富商陳江和的公司。據了解,該公司有意把購物中心重新發展成烏節標誌性項目,但未提到分層劃分的計劃,意味著它將不受新規定影響。
從長遠來看,麥俊榮認為單一業主擁有的商場,通常管理更妥善、業主通常會展開更多營銷活動。因此,這對消費者和商業空間租戶都有利。
就辦公樓項目而言,高緯環球研究部高級經理黃顯洋預計,新規定不會對辦公樓市場產生巨大影響。他說:「大多數投資者購買本地辦公樓項目,是為了取得穩定收入,並有中長期的投資規劃。」
來自 / 聯合早報
文 / 周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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