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在緩刑監視期間,假扮女郎招客,使用苦肉計騙嫖客先給錢,還稱要先收高額定金,以確保對方不是警方派來的臥底,兩周內騙10人交出5000元(約1萬5000令吉)。
這名16歲少年共面對13項控狀,包括欺騙和房貸人法令,他前日承認4項欺騙罪狀,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11月通過網絡進行性愛詐騙。當時他正在緩刑監視期間,但他仍使用社交媒體上載陌生女郎的照片,假扮年輕女郎,在網絡推銷性服務。
被告假扮女郎,誘騙嫖客的錢。(示意圖)
一旦有男嫖客表示有興趣,被告會和他們聊天調情,暱稱他們「寶貝」,為了增加可信度,他也發短訊說:「你不會打我對吧?」等字句。
接著,被告會安排嫖客到某地點,要求對方把費用匯給他,但收到錢後就屏蔽對方,切斷聯繫。
被告也編造各種藉口先收費,有時他宣稱要收取高價定金,才可確保客人不是警方派來「放蛇」的臥底;有時則聲稱皮條客要看到錢到手後,才允許他提供性服務。
被告也對不少嫖客打苦情牌,如謊稱拖欠房東錢,被逼迫搬走或是上床,並楚楚可憐地表示「可能是我的工作性質,所以他才如此混蛋。」
其中一名嫖客是30歲的聽障者。他在去年11月29日赴約前,被告還發送一張身穿白裙的照片給他,受害者匯了1600元(約4800令吉)後,被告在凌晨與他切斷聯繫。
起初,被告透過銀行戶頭收錢,但由於事後戶頭被凍結,被告又開了兩個新帳號,繼續收錢。
控方指出,被告不僅在兩周內共欺騙了10人,賺取5000元,還讓受害者大老遠跑到不同的地方,在受害者等待的當兒,繼續要求對方匯出更多錢,最後再屏蔽對方。
控方指被告假裝成手無寸鐵的弱女子,以獲得受害者同情,並採取行動掩蓋身份,因而要求進行青年改造所和緩刑監視評估報告,獲得法官批准,案展12月8日下判。
網上賭博欠債 少年稱在網上賭博欠債,無奈之下才去騙錢,事後遭阿窿汙衊欠錢,被迫當跑腿。
被告求情時稱無話可說,但法官進一步質問為何他緩刑監視不到兩周就開始上網騙錢,被告稱因當時還在念書缺錢。
對此法官怒斥:倘若別人缺錢也來騙你,這種行為合理嗎?隨之法官追問,被告為何在保釋期,犯下非法借貸騷擾的罪狀。
被告解釋,他想向阿窿借錢,但因為已有一筆債務,阿窿威脅他為他們工作,他毫無選擇。
法官二度怒斥被告,因為錢財問題再次造成別人的困擾,並再問他為何在念書期間一直需要錢。
被告坦承當時他因上網賭博欠下巨債。對此,法官表示被告罪加一等,因為他還牴觸了遠程賭博法令。
陳列服務價格 少年陳列各種服務的價格,包括過夜費500元(約1500令吉),誘嫖客上當。
當有興趣的顧客詢問,被告會陳列各種服務的價格,例如視頻裸露需80元(約240令吉);想要發生關係需200元(約600令吉);要過夜則是500元。
在他發給顧客的短訊中,也註明自己的身高、體重和上圍,並稱謝絕特別性癖好,增加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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