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馬來西亞要求不處決因販毒而被判處絞刑的大馬籍男子納加德蘭,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和外交部長維文回復表示,這起案件已「經過了完整的法律程序」。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外交部前天回復媒體詢問時說,李顯龍和維文回復了馬來西亞,指出納加德蘭的案件「經過了完整的法律程序」。
馬來西亞外交部長拿督賽富丁本月初發表聲明說,他就納加德蘭(33歲)的案件致函維文提出交涉,馬來西亞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也致函李顯龍,為納加德蘭求情。
納加德蘭2009年因走私42.72克的二醋嗎啡被捕,隔年判處死刑。他過後針對被治罪和刑罰上訴,最高法院上訴庭於2011年駁回此案。
2015年,他要求法庭重新判刑,改判他終身監禁,但同樣沒有成功。2019年,上訴庭維持死刑原判,裁定納加德蘭清楚自己的罪行。納加德蘭去年申請總統特赦也失敗。
納加德蘭日前確診冠病,目前暫緩執行死刑,法院擇日審理他最新一輪的上訴和做出裁決。他的代表律師拉維辯稱,納加德蘭心智年齡在18歲以下,執行死刑有違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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