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女中學生,為250元(約750令吉)答應與57歲的男子到酒店,替他提供性服務,卻因沒能拿出身份證遭兩家酒店拒絕後,她主動提議到男子住家進行交易,卻在完事後於同天報警舉報男子。
單身的阿索甘(57歲)在少女報警兩周後遭警方逮捕,被控兩項性侵罪、一項散播猥褻視頻罪和一項牴觸觸影片法令的罪行。他前日承認其中兩項罪行,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後,被判坐牢10個月又四周。
調查揭露,去年8月30日,被告和少女在網上結識後,問少女是否願意提供性服務,並表示願意繳付150元至200元(約450至600令吉)不等。
15歲少女為錢答應57歲阿索甘提供性服務,卻在錢到手後報警舉報。(示意圖)
少女答應後,被告提出自己的要求,在8月30日晚上10時43分至隔天早上10時10分之間,給少女發了四個猥褻視頻,讓她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並同意在完事後給她250元。
兩人於9月1日下午5時許在小印度一帶的一家廉價酒店會面,原本要在酒店進行交易,但由於少女無法拿出身份證,結果遭酒店拒絕。接著,他們到位於惹蘭勿剎的另一家酒店登記入住,同樣因少女沒有身份證遭拒絕。
少女建議到被告的住家,兩人完事後,少女拿了250元離開,同天到警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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