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罐啤酒下肚後「酒騎」電動腳踏車,送餐員穿梭組屋區走道間,撞傷人後沒道歉,反而出口飆髒話。聽聞對方指他危險騎行時勃然大怒,甚至動手毆打人。
35歲的送餐員田偉傑,昨早被判坐牢九周及罰款1500元。(海峽時報)
脾氣火爆的送餐員是35歲的田偉傑(譯音),他認下魯莽行為導致他人受傷、魯莽行為導致他人重傷、蓄意傷人以及牴觸活躍通勤法令(Active Mobility Act)的罪行,昨早(11月16日)被判坐牢九周及罰款1500元。
早在2019年7月7日,被告就因魯莽地騎行電動踏板車,撞傷77歲老翁而在去年4月7日被捕。他同天獲得保釋,電板車過後被沒收,沒想到卻在保釋期間,又再騎電動腳踏車撞傷人而犯法,這次更是變本加厲,喝酒騎車闖禍,撞傷人後還打人。
被告第二次闖禍是在今年3月7日,住在勿洛北1街的他,約了朋友在下午1時30分左右到勿洛北2道第515座組屋的咖啡店喝酒。六罐啤酒下肚後,他於晚上7時許離開咖啡店,騎著電動腳踏車回家。
被告來到勿洛北3街第534座組屋,騎向第531座組屋時,在走道撞到一對夫婦,導致60歲的阿叔受傷。
被告撞人後還惡人先告狀,朝阿叔狂飆髒話,阿叔聞到他滿身酒味,反指被告不該不顧他人安全,在走道上危險騎行電動腳踏車。被告聽了怒火中燒,一把將阿叔推倒在地,朝他揮拳。
阿叔當時也不甘示弱地進行反擊。
就在這時,路過的公眾趕緊上前制止,被告過後頭也不回,騎著電動腳踏車逃離現場。
阿叔當晚報警。
記者:羅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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