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 圖: iStock
一名65歲的男子在養女幼兒園畢業後就開始非禮她,今天被法庭判處坐牢32個月,外加10個星期的監禁以取代鞭刑。
《8視界新聞網》報道,法庭下令媒體不可公開被告身份,以保護現年18歲的受害者。
案情顯示,被告和46歲的妻子是小販。他在受害者還是嬰兒時就收養她,但受害者直到報警都不知道被告不是自己的親生父親。
2009年,當時6歲的受害者出席了幼兒園的畢業點後,回家躺在床上休息,第一次被被告非禮。當時,被告也要她做出猥褻舉動。
受害者到了2014年在學校上了性教育課程後,才知道被告對待她的行為是錯誤的。不過,受害者擔心沒有人會相信她,因此沒有告訴任何人。
儘管如此,被告之後仍多次企圖非禮受害者。受害者為了躲避被告而遲歸,並開始借酒消愁。她的養母發現後,將她趕出家門。
由於無家可歸,受害者打電話向一個朋友和學校輔導員揭發養父的獸行。她過後在輔導員和校長的陪同下,到警署報案。
被告在去年10月被捕,並承認多年來非禮養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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