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身漢網購電動踏板車,三天內約見三賣家,把假勞力士表當「抵押」,稱想要試騎電板車,結果直接騎走逃之夭夭,被判坐牢半年。
被告是36歲的謝國安(譯音),他共面對四項控狀,包括欺騙、蓄意傷人、偷竊等,控方以其中三項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三名受害者分別為16歲、17歲和19歲。案情顯示,今年1月19日,被告在Carousell平台上看到有人以3000元價格售賣電動踏板車,因此聯繫對方表示想當天購買。
由於賣家無法出門,於是托16歲朋友幫忙見面交易,後者與另三友人與被告在榜鵝通道的一個遊樂場見面,對方戴著一條金鍊和勞力士金表,自稱是「阿窿」,錢對他來說不是問題。
他表示想試騎電板車,還謊稱勞力士表值1萬3800元,將其交給對方作為保障,豈料將電板車騎走後就沒回來,受害者聯絡他,他才接電話稱正前往警局,不想與任何人說話。
少年報警,並透露被告手腳都有文身,被告同天被逮捕。
今年1月18日,被告同樣假意想買800元的電板車,約17歲賣家見面,同意付20元押金和對方的德士費。兩人碰面後,被告轉了20元給對方,並表示想要試騎電板車。
賣家擔心被告騎車逃,不願交出鑰匙,被告稱住在附近,多次保證不會逃走,幾分鐘後卻又稱不想買了,賣家把20元押金退還,被告否認收到錢,賣家拿了他的手機,讓他查看轉帳成功。被告這時突然發怒,拳打了賣家的臉兩次,造成對方臉部挫傷。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六個月,賠償121元醫藥費,被告沒有償還,坐牢一天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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