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b私召車司機收到五天病假,被要求待在家,
但他涉嫌照樣出門載客,兩天載了七名乘客,結果被控上法庭。
新傳媒英語新聞網CNA報道,63歲的被告Rahim Mahon面對兩項導致他人陷入感染風險,牴觸傳染病法令的控狀。
(圖片來源網絡)
他在本月3日被控,25日再次出庭。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今年1月15日到蔡厝港綜合診療所看診,
由於他當時出現上呼吸道感染症狀,醫生給了他五天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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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有足夠的理由懷疑自己感染2019冠狀病毒或跟確診病患有過接觸,
但他涉嫌在同一天離開位於德惠的住處,接載乘客。
法庭文件沒有說明被告是否感染了冠病。
1月15日,被告通過Grab平台在百比林(Pavilion Grove)載了一名乘客到美芝路(Beach Road),
之後再到麥肯西路(Mackenzie Road)載了另一名乘客到蘇菲雅山(Mount Sop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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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被告從早上8點45分左右到下午2點之間,再載了多五名乘客。
被告打算認罪。若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長達六個月、罰款高達1萬元,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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