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甜心爹地經紀」 男子騙11女生上床

2021-12-02

男子冒充「甜心爹地經紀」10個月來騙11名女生上床,被判入獄42個月及罰款2萬元(約6萬令吉);被告認為刑罰太重,稱自己案發時有精神病上訴至高庭,昨早在大法官面前哭求減輕刑罰,稱自己看了醫生後才發現自己有病。

大法官駁回上訴,指精神評估報告中都是被告對醫生所說的謊言,反而認為原先的判決太輕,被告的罪行幾乎等同於強姦,因此將監刑增至8年5個月,超過原先刑罰的兩倍,罰款則不變。

新加坡《聯合晚報》日前報道,被告黃天俊(譯音,40歲)面對欺騙、恐嚇,以及觸犯影片法令等36項罪名,指他在2015年4月至2016年1月之間騙了11名年齡介於18歲至24歲的年輕女子,謊稱是能夠幫他們找「甜心爹地」服務的「經紀」,以每月能賺8000元( 約2萬4000令吉)至2萬元酬勞為餌,騙她們拍裸照上床。

被告黃天俊。(檔案照)

被告承認其中10項罪名,餘項交由法官加以考慮後,國家法院法官在今年4月判他坐牢三年半以及罰款2萬元。

被告不滿刑罰上訴至高庭,案件今早由大法官梅達順審理。

代表律師認為,國家法院的刑罰過重,指出被告的精神科醫生診斷被告案發時患有適應障礙症,但法官當時卻完全不把之列為減輕刑罰的考量。

除此之外,律師指受害者都是通過廣告主動找上了被告,也不是所有人有事後的精神創傷,他認為國家法院法官不該看待受害者們為「弱勢人士」,造成刑罰過高。

大法官不認同律師的看法,指出被告向精神科醫生陳述的內容與案情完全不符合,甚至幾乎都是謊言,他因此不相信被告犯案時有精神疾病。

法官:被告罪行等同於強姦 大法官認為國家法院法官加重刑罰的考量都沒錯,但認為刑罰太輕,指被告的罪行極其惡劣,幾乎可以等同於強姦,對受害者造成了「最高的傷害」。

而且,他認為被告對受害者就連「一丁點的憐憫」都沒有,不但不理會受害者的哀求,還反咬一口說受害者侮辱他,就只為了滿足他的性慾,簡直非常殘忍。

轉載請註明來源: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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