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截自視頻)
作者 侯佩瑜
工人黨前天(12月2日)中午就辣玉莎的請辭召開記者會。秘書長畢丹星在會上講述了辣玉莎在國會撒謊一事的來龍去脈。
緣起:工人黨議員何廷儒(盛港集選區)計劃在8月3日於國會休會時提出動議,賦權於女性自由地發揮潛能並參與社會。
和往常一樣,所有在國會辯論有關賦權女性的休會動議的演講稿和辯論說辭,都必須先在工人黨內審閱。當時,辣玉莎被告知,要對她說辭中提及的指控提供證據支持。
8月3日:辣玉莎就「她曾陪同受害人報警」一事,首次說謊
辣玉莎在國會辯論上述賦權女性的休會動議時謊稱,她三年前曾陪同一名25歲性侵受害者到警局報案。受害人是哭著走出警局的,因為警員評論她的穿著,還指她曾喝酒。
辣玉莎當時呼籲,應該讓更多警員接受訓練,以更敏感的方式來處理這類案件。她也建議派輔導員到警局協助性侵受害人。
一周後:工人黨領導層得知辣玉莎上述的言論有不實之處
(插播:內政部8月3日在國會上表示,辣玉莎的陳述是嚴重的指控,於是向她追問更多詳情以便讓警方調查此事,但辣玉莎卻答覆說,事件已過去三年,她不想重提,以免讓這名她曾陪伴去警局的受害人再度受創。)
畢丹星透露,8月3日辣玉莎在國會發言後,他曾要求辣玉莎盡力聯絡她提到的那名受害者以及相關人士。
「起初,辣玉莎並未對我坦白,反覆追問後才透露實情和一些讓人驚訝的經歷。這關係到她的性侵遭遇,而當時黨領導都不知道此事。」
畢丹星說,辣玉莎在發表演講約一周後,向黨內領導層(組成紀律委員會的畢丹星、主席林瑞蓮和副主席費沙)承認自己撒謊,並解釋因為自己的個人創傷才沒有如實陳述。
當時最讓他擔心的是,辣玉莎仍未把性侵遭遇告訴家人。
「我當時認為,在她到國會上解釋她為何給出不實的陳述以及更正說法前,應該先把性侵遭遇告訴家人。」
「考慮到她的性侵遭遇和我對她精神狀態的評估,我決定給予她一些空間,讓她和家人溝通。」
第14屆國會於2020年8月24日開幕。辣玉莎當時在新一屆國會議員宣誓儀式上宣誓就職。(辣玉莎面簿)
9月:辣玉莎感染帶狀皰疹,一個月沒有出席國會
10月4日前: 畢丹星說,在10月國會復會前,黨內有清楚讓辣玉莎知道,任何關於此事的國會澄清都必須由她以國會議員的身份來作出,而且由她決定要不要澄清。
10月4日:辣玉莎再一次重複不實的陳述
畢丹星說,始料不及的是,辣玉莎在國會上回答律政部兼內政部長尚穆根的詢問時,卻再一次重複不實的陳述。
她所說的與她在8月3日之後向黨領導層披露的實情完全不符。 當天國會結束後,她答應黨領導要說出實情。畢丹星也告訴她這是她應該做的,而她的下一個機會就是11月1日召開的國會。
11月1日: 辣玉莎在國會上認錯,承認沒有陪同受害者報案,而是通過一個女性性侵受害者互助小組聽聞此事。
辣玉莎11月1日在國會針對自己早前在國會宣稱曾陪同一名性侵女受害者到警局報案一事上說謊,作出道歉。這也是她在本屆國會最後一次亮相發言。(通訊及新聞部)
當被問及為何允許這一說法不及時糾正時,畢丹星說:
「每個工人黨的議員都是一個有自主權的領導者。如果你做錯了事,你就有責任糾正自己的錯誤。」
他坦承,如果不及早糾正,確實存在讓「問題惡化」的風險。
「但只有辣玉莎知道她所說的和她所經歷的事情的真相,這應該由她自己澄清。我認為只有通過她本人才能充分傳達這一點。」
當問及辣玉莎為何在10月並沒有按照要求澄清此事,畢丹星說:
「為什麼她沒有聽從指示?為什麼她置之不理?那並不是我能回答的問題。」
但畢丹星補充說,由於辣玉莎當時是工人黨的議員,該黨必須承擔責任,並向公眾說明此事。
儘管如此,他感謝辣玉莎對該黨所作出的貢獻,並認為她勇於承認錯誤是「值得尊敬的事情」。
他在記者會上也說,對工人黨而言,公眾信任和信心是最根本的。國人有權要求工人黨做到最好,而工人黨也絕不能把人民的信任視為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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