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想與妻離婚 男子偽造文件被判坐牢11個月
被告因偽造法庭文件還有另外一起破壞環境局閉路電視攝像頭的罪名,昨天(3日)被判坐牢11個月。
被告的前妻是在2018年1月開始辦理離婚手續。家事司法法院在同年7月收到從她的郵箱發出的電郵,稱她已經在美國俄勒岡州完成離婚手續。
這封電郵附上由俄勒岡州摩特諾瑪縣法院發出的離婚證書,註明兩人已在2018年6月確定離婚,還附上一個據稱是美國律師簽署的偽造信函。
證書上也提到,被告在新加坡的組屋和前妻在中國和美國的房產不會被分配。
本地一名法官發現這些文件很有可能是偽造的,因此向法庭舉報,隨後報警。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用前妻的名字設立電郵帳號並發出電郵。他承認從網上索取法庭文件樣本,再利用一個真實律師事務所和俄勒岡州法院的名字,進行修改。
被告說,他這麼做是希望法庭會停止離婚手續,而他的資產就不需要被分配。
被告前妻之後辦理完成離婚手續時,被告沒有出席家事司法法院的任何聆訊。
被告在庭上說,他偽造離婚證書和缺席聆訊,都是因為不想和妻子離婚。
偽造法庭證據的最高刑罰是坐牢長達七年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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