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大部分位于核心中央区的成熟住宅地段已相当密集,也由私人拥有。发展商要重新发展该地段,只能从集体出售市场买地。政府售地计划下推出的新地段则较多是位于中央区以外,以及特定其他中央区(RCR)。”
陈鸿文认为,尽管政府售地计划下推出的地段属于99年地契,但相较于集体出售的过程,这个方式较为直接,也不用那么长时间完成。有鉴于此,一些发展商尤其是较大型的还是会倾向在政府售地计划下竞标地段。
来自 / 联合早报
文 / 陈紫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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