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去年在阻斷措施期間,違例提供拼車服務,
被判坐牢三天和罰款1800元。
陸路交通管理局表示,52歲的被告JuhariSupari被控三項罪名,
包括使用未經註冊車輛來提供載送服務,
以及使用未正確投保車輛載送乘客。
另外,被告也被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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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被告是新能源集團的一名技術人員,並在阻斷措施期間居家辦公。
案情顯示,他是一個名為「SGHitch」的Telegram群組的成員。
去年4月22日,被告在下午2點55分時,在群組裡發送了信息,稱「司機正在找乘客」。
他還提到,上車點必須在康埔樺區(Compassvale),
下車點則他打算接他妻子的地點康生醫院(Thomson Medical Cen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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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署名「Decha」的乘客在下午4點15分左右回復被告的信息,被告則接受乘客的拼車要求,答應以7元車費,
從芬薇路(Fernvale Road)第477A座組屋,載送乘客前往維娜廣場(Novena Squ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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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兩名男子在下午5點20分前後上了被告的車,並且以現金支付了車費。
然而,大約五分鐘後,一名陸交局執法人員在楊厝港路(Yio Chu Kang Rd)一帶攔截了被告的車子。
控方指出,被告要求乘客向陸交局人員聲稱他們是被告的朋友。
不過,當執法人員問及乘客姓名時,被告卻無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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