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法院裁定,一名足球裁判疏忽導致去年10月發生球場嚴重踩踏事故的罪名成立,判處他坐牢一年半。
《路透社》報道,泗水法院法官判刑時說,被告Abdul Haris失職,造成人命傷亡。據報道,被告的辯護律師團還未對判決做出任何回應。
除了被告外,還有一名裁判和三名警員也因為涉及這起事故而被提控。
這起事故發生在東爪哇省的瑪琅市。當時,體育場正在舉行一場足球賽,結果發生球迷騷亂。當地警方朝群眾發射多達45枚催淚彈,導致群眾紛紛逃向出口,最終釀成踩踏事故,導致135人死亡。
國際足球聯合會(FIFA)已禁止在足球場內使用催淚彈來管控人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