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强保护家暴受害者 国会议员对法案程序表关注

2023-07-05     月泓     11057

政府加强保护家暴受害者 国会议员对法案程序表关注 参与辩论的议员都支持加强保护家暴受害者,不过对法案的程序和保护官的权限表示关注。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林瑞莲在发言时指出,法案阐明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将主导应对家暴事件,警察从旁协助。这让她感到不妥,因为家暴事件有可能是严重的刑事行为。

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林瑞莲表示:“警方在家暴案件中扮演次要角色让我感到担心,无论情况多么严重都会自动转到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来处理,也很有可能不会记录在案,这是不合理的。”

内政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孙雪玲说:“如果发现需要逮捕的罪行,警方会继续按照程序处理案件,在高风险家庭暴力情况下,警方将与家暴紧急应对小组一起采取行动,警方会继续处理涉及法律和治安的案件。”

其他议员则对法案的程序提出关注,担心有人会滥用法律申请个人保护令报复分居的另一半,也有议员指保护官被赋予很大权力可以发出紧急令和主动代受害者申请个人保护令,因此必须确保他们不滥用职权。

蔡厝港集选区议员周凯年指出:“当涉及到儿童时,保护官可以指示施暴的家长远离孩子,这严厉的措施可能影响孩童的生活并造成困扰。”

马西岭-油池集选区议员苏慧敏则说:“我们要如何确保分居的夫妇不会滥用权力,让另一半无法接触他们的孩子,尤其当他们正在办理离婚手续或已离异。”

孙雪玲回应时表示,政府委任的保护官都是经过培训的专业社会服务人员,而且任何人申请个人保护令,都必须经过法庭评估和批准。

“要发出个人保护令,只有在法庭确信被指控者已经对申请者或其他家人施暴,或者有可能施暴,个人安全需要被保护,否则法庭会驳回申请。”

孙雪玲重申这项法案不是解决家暴问题的万能丹,社会各界还必须加强反家暴意识,让受害者更容易得到帮助,同时也要加强改造施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