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汽車公司董事與前妻為了總值超過1100萬元的婚姻資產打官司,其中包括一公斤的金條、13隻百達翡麗名表、4輛保時捷跑車、烏節路豪宅等,雙方互不相讓,最後法官裁定女方可獲近555萬元的資產。
法官認為,一公斤的金條是女方的嫁妝,不應納入婚姻資產。(檔案照片)根據高庭判詞,男方目前45歲,是一家上市汽車公司的董事,女方39歲,家裡經營投資生意,她是家業的兼職財務經理。
兩人2011年6月結婚,育有兩個年齡分別為7歲和8歲的女兒,之後婚姻觸礁,2020年辦理離婚。
兩人已就孩子撫養權達成協議,但對於婚姻資產的分配以及女方和孩子的贍養費無法達成共識。
判詞顯示,兩人共擁超過1156萬1191.52元的資產,其中包括的13隻百達翡麗名表和4輛保時捷跑車等等。
引起兩人爭議的包括女方出嫁時,父母給她的一公斤金條,以及男方從亡母那裡繼承的產業。
男方認為價值7萬8867.50元的金條是女方父母送給兩人的結婚禮物,而女方則認為男方從亡母那裡繼承的部分產業是兩人一起擁有的。
法官認為這兩者都不該被納入兩人的婚姻資產。
他解釋,金條是女方父母送給她的嫁妝,不該納入兩人的共同資產。至於男方在母親離世後繼承了烏節路惹蘭仁丹房產的25%權益(相等於172萬5000元),法官則指這是男方母親留給他的房產,地契在男方姐姐名下,不宜納入兩人的婚姻資產。
另外,根據女方提供的證據,她發現有超過220萬元的資金轉入男方的戶頭。男方解釋這筆錢是工作和業務相關費用的報銷,但那並不屬實。
裁定52對48比例分配
女方因此懷疑,男方隱瞞了一些收入來源,法官也同意這個說法。
法官最後考慮了雙方對婚姻的直接和非直接貢獻後,裁定男女方以52對48的比例分配婚姻資產,男方因此可獲的601萬1819.59元,女方則可獲得554萬9371.93元。
女方擁高學歷
年薪可達逾13萬
女方是美國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年收入可超過10萬元,卻向前夫要2萬4000元的贍養費,法官建議她找更好的工作。
據了解,女方為家族生意工作,月入3000元。
但男方指出,前妻擁有美國加州洛約拉馬利蒙特大學(Loyola Marymount University)的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根據他提供的證據,此大學的工商管理碩士年薪可超過美金10萬元(約13萬6000新元)。
然而,女方多年來在家裡經營的公司工作。法官因此指出,若女方想提高生活水平,建議她找更高收入的工作。
要求前夫年給
孩子65萬旅行費
女方要求前夫每年給孩子65萬元的旅行費,法官認為兩個孩子還小,無法自己旅行,這筆數額不合理。
法官認為,兩人的孩子還很年幼,女方會要65萬元的費用,相信她是準備在旅遊上有可觀的花費。
法官也認為,這表示女方願意在自己身上花這樣的錢,這也表示她是自足的。
無論如何,法官認為每年65萬元的旅費要求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