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加坡偶像」評審林智強涉嫌的非禮案將分成五輪審訊,針對不同受害者的指控審理。
59歲被告林智強(Ken Lim)是Hype Records唱片公司的執行董事,也是本地知名音樂製作人。
他共面對七項控狀,包括六項侮辱女性尊嚴罪和一項非禮罪,被指在1999到2013年之間涉案,對五名年輕女子做出侮辱女性尊嚴的言論和舉動,並且非禮其中一人;五人當中有至少三人是藝人。
這起案件原定今天(17日)開始審理,不過,控辯雙方無法就是否將所有控狀一併審理達成共識,因此今天在庭上展開激烈辯論。
控方向法官要求,將所有控狀一併審理,理由是其中六項控狀都屬於侮辱女性尊嚴罪名,干案手法也相似,控方因此希望能在有效率的情況下審理這起案件。
控方指出,律師一再催促他們儘快開始審訊,這麼做能讓被告如願地儘早完成審訊,並且不會面對其他控狀被擱置的不確定性。
然而,代表林智強的王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志明高級律師反對控方的說法。
陳志明說:「我最初希望儘早開審是針對他的當事人林智強所面對的第一項控狀,也就是非禮的控狀,希望能儘早還他一個清白,不料之後他被加控其他控狀。」
陳志明指出,如果將所有控狀一併審理,將對林智強造成偏見,因此反對這麼做。
他列出四大理由,包括控狀涉及的指控事發時間跨越十多年,而受害者也隔了10到25年才站出來指證他;控狀列出的時間和地點不夠明確;以及受害者和案件之間並沒有關聯。
他也反駁控方指案件的干案手法相似,指出事發時間、地點和對象都不一樣,因此他不認同一併審理,認為這麼做將對林智強造成偏見。
他說:「操之過急了結案件,可能導致正義被掩埋。」
控方反駁時指出,延誤審理才是剝奪正義。
控方也說,律師指控方暗地裡使用手段,並且在提控林智強非禮後還繼續加控,甚至修改控狀內容是嚴重的指控。
「報案記錄的日期清楚顯示,加控的罪狀是之後才被揭發的,因此並不是控方有意拖延,也沒有法律規定先提控的罪狀就必須先行審理。」
控方也指出,就算一併審理這些控狀,也不會對被告造成偏見,或令他在答辯時蒙羞,但律師堅決反對。
陳志明說:「快速了結案件不應該是將控狀一併審理的理由。我的當事人很清楚,如果需要進行五輪審訊,那就這麼辦,因為他不想面對偏見。」
法官同意律師的說法,決定分五輪審訊審理這起案件。
這起案件將在下個月8日進行審前會議。
妻子陪同出庭 林智強全程靜默 林智強在妻子徐仲薇的陪同下出庭,在犯人欄中神情淡定,沒有說話。
法庭系統資料顯示,林智強早前向法官申請在保釋期間出國,計劃明年和家人到日本旅遊和處理在當地的產業,並將到加拿大和韓國探望兒子以及和生意夥伴見面。
相關報道:
林智強被控非禮和侮辱女性尊嚴案 定11月17日開審
22/09/2023 18:33
林智強被控非禮和侮辱女性尊嚴案 定11月17日開審
問女子「跟你發生關係會怎樣」 本地音樂人林智強被加控新罪
20/09/2023 10:37
問女子「跟你發生關係會怎樣」 本地音樂人林智強被加控新罪
質疑女藝人沒有性經驗如何寫歌?林智強被加控侮辱女性尊嚴罪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28/06/2023 10:20
00:43
質疑女藝人沒有性經驗如何寫歌?林智強被加控侮辱女性尊嚴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