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强非礼案将分五轮审讯 针对不同受害者指控审理

2023-11-17     月泓     10113

前“新加坡偶像”评审林智强涉嫌的非礼案将分成五轮审讯,针对不同受害者的指控审理。

59岁被告林智强(Ken Lim)是Hype Records唱片公司的执行董事,也是本地知名音乐制作人。

他共面对七项控状,包括六项侮辱女性尊严罪和一项非礼罪,被指在1999到2013年之间涉案,对五名年轻女子做出侮辱女性尊严的言论和举动,并且非礼其中一人;五人当中有至少三人是艺人。

这起案件原定今天(17日)开始审理,不过,控辩双方无法就是否将所有控状一并审理达成共识,因此今天在庭上展开激烈辩论。

控方向法官要求,将所有控状一并审理,理由是其中六项控状都属于侮辱女性尊严罪名,干案手法也相似,控方因此希望能在有效率的情况下审理这起案件。

控方指出,律师一再催促他们尽快开始审讯,这么做能让被告如愿地尽早完成审讯,并且不会面对其他控状被搁置的不确定性。

然而,代表林智强的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志明高级律师反对控方的说法。

陈志明说:“我最初希望尽早开审是针对他的当事人林智强所面对的第一项控状,也就是非礼的控状,希望能尽早还他一个清白,不料之后他被加控其他控状。”

陈志明指出,如果将所有控状一并审理,将对林智强造成偏见,因此反对这么做。

他列出四大理由,包括控状涉及的指控事发时间跨越十多年,而受害者也隔了10到25年才站出来指证他;控状列出的时间和地点不够明确;以及受害者和案件之间并没有关联。

他也反驳控方指案件的干案手法相似,指出事发时间、地点和对象都不一样,因此他不认同一并审理,认为这么做将对林智强造成偏见。

他说:“操之过急了结案件,可能导致正义被掩埋。”

控方反驳时指出,延误审理才是剥夺正义。

控方也说,律师指控方暗地里使用手段,并且在提控林智强非礼后还继续加控,甚至修改控状内容是严重的指控。

“报案记录的日期清楚显示,加控的罪状是之后才被揭发的,因此并不是控方有意拖延,也没有法律规定先提控的罪状就必须先行审理。”

控方也指出,就算一并审理这些控状,也不会对被告造成偏见,或令他在答辩时蒙羞,但律师坚决反对。

陈志明说:“快速了结案件不应该是将控状一并审理的理由。我的当事人很清楚,如果需要进行五轮审讯,那就这么办,因为他不想面对偏见。”

法官同意律师的说法,决定分五轮审讯审理这起案件。

这起案件将在下个月8日进行审前会议。

妻子陪同出庭 林智强全程静默 林智强在妻子徐仲薇的陪同下出庭,在犯人栏中神情淡定,没有说话。

法庭系统资料显示,林智强早前向法官申请在保释期间出国,计划明年和家人到日本旅游和处理在当地的产业,并将到加拿大和韩国探望儿子以及和生意伙伴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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