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台湾男子协助诈骗集团洗黑钱,来新加坡用诈骗款项购买总价值约77万5147元的黄金,然后用黄金购买泰达币,再将泰达币转到其他户头,星期二(4月8日)被判坐牢19个月。
案件要点整理:
被告身份:黄伟儒,37岁,中国台湾人。
罪行:协助诈骗集团将犯罪所得洗白。具体操作是用“焦水”提供的银行卡在新加坡购买黄金,再以黄金换取泰达币(USDT),最后将USDT转到指定账户。
洗钱总金额:约77万5147新元。
判刑:被判坐牢19个月,面对6项控状,其中3项罪名成立,余项被纳入量刑考量。
同伙:严孝川(42岁),同为台湾人;他原先是“焦水”的联系人,因债务问题参与洗钱,后找黄伟儒帮忙。
犯罪时间:2023年5月至8月。
被捕时间:2023年8月7日。
深层分析:1.洗钱方式的演变
使用黄金作为中间媒介,再换取加密货币,是近年来较为隐蔽的一种洗钱手法。黄金本身具有高度流动性和价值稳定性,而加密货币更是难以追踪,一旦转移至海外钱包,几乎无法追回。
2.利用“债务关系”招募帮凶
诈骗集团并非仅靠高薪诱惑,也会通过控制债务人,如本案中黄伟儒“帮忙”其实是还债的手段之一。这反映出诈骗链条中往往夹杂着情感勒索与经济胁迫。
3.新加坡作为目标国家
新加坡金融系统高度发达,贵金属市场与加密货币场外交易(OTC)环境成熟,因此容易被犯罪集团盯上。类似案件日益增多,已引起新加坡执法机构高度关注。
4.“焦水”身份未明
“焦水”可能是诈骗集团中的高级人物,其真实身份、国籍仍是谜团,显示幕后黑手仍未现身,案件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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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参考 /联合早报,新明日报,8视界新闻网,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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